倉儲外包是一種新的形勢,未了公共的利益不受損害,可以制定倉儲外包考核制度,對雙方加強規范。
1,庫房條件不能滿足合同約定的倉庫,每個位置處以**元罰款并要求限期整改。
2,違反雙方約定的進出貨流程式進行倉儲作業,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。
3,倉儲作業過程中造成成貨物短少或帳物不符,短少部分由乙方按照出產價賠償后沖減帳面庫存。
4,倉儲作業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壞(不可抗力除外),損壞產品由乙方限期維修,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承擔。
5,違反產品堆碼標準和裝卸、搬運規范,每發現一次(或投訴一次)處以**元的罰款。
6,不能按照協議要求免費為客戶提供裝卸服務,每接受一次投訴處以**元的罰款。
7,不得向送貨人、提貨人索取任何形式的費用,每接受一次投訴處以**元的罰款。
8,退換貨、代保管、殘次品未按規定單獨存放,每次處以**元罰款。
9,因乙方的作業能力造成不能及時完成進出庫作業,甲方另外對乙方罰款**元并要求乙方增加相關資源。
10,在同一倉庫裝卸一車貨物超過一小時 每查處一次,甲方對乙方罰款**元。
11,甲方運輸商提貨等待超過4小時,每接到一次投訴并得到證實,對乙方罰款**元
12,甲方經銷商提貨等待超過1小時,每接到一次投訴并得到證實,甲方對乙方罰款**元
13,在已經預約的非正常上班時間,乙方無人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 對乙方處以**元的處罰并保留其連帶責任
14,收發貨出現品種和數量差錯,甲方每次對乙方處以罰款**元
以上只是倉儲外包考核制度的一部分,僅供大家參考。